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新进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了解高校教师岗位的职业特点和要求,掌握教师所必备的教育科学知识、教学原则和技能,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使之成为合格的高校教师。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人事厅(新进干部)、教育厅(新进教师)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决定举办2009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以下简称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09年新进教师(含博士)和新进干部队伍人员。
2、2009年以前未参加岗前培训和新干部入门培训的人员。
3、其他需要参加岗前培训和新干部入门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课程以及普通话培训与测试。
三、培训时间:
2009年9月12日到10月18日(以业余时间为主),上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到须知:
1、报到时间:2009年新进人员定于7月2日在至善楼116教室报名;2008年以前未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于9月10日前在人事处办公室报名。
2、报名时每人交两张一寸(标准)免冠照片。
3、按省教育厅规定标准,非师范类毕业生交培训费、教材费300元、普通话培训与考核(含教材费)200元、继续教育证书10元,合计510元。师范类毕业生交培训费、教材费240元、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含教材费)200元、继续教育证书10元,合计450元。
五、培训要求:
1、按国家教育部规定,所修课程必须参加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高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聘用和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
2、各单位领导应对岗前培训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所属人员参加培训。上课时间原则上不安排学员的工作。
3、参加培训的人员应认真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联系电话:8872346 唐老师
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00九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