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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二OO九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新闻网 作者:人事处 时间:2009-06-26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新进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了解高校教师岗位的职业特点和要求,掌握教师所必备的教育科学知识、教学原则和技能,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使之成为合格的高校教师。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人事厅(新进干部)、教育厅(新进教师)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决定举办2009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以下简称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09年新进教师(含博士)和新进干部队伍人员。

2、2009年以前未参加岗前培训和新干部入门培训的人员。

3、其他需要参加岗前培训和新干部入门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课程以及普通话培训与测试。

三、培训时间:

2009年9月12日到10月18日(以业余时间为主),上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到须知:

1、报到时间:2009年新进人员定于7月2日在至善楼116教室报名;2008年以前未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于9月10日前在人事处办公室报名。

2、报名时每人交两张一寸(标准)免冠照片。

3、按省教育厅规定标准,非师范类毕业生交培训费、教材费300元、普通话培训与考核(含教材费)200元、继续教育证书10元,合计510元。师范类毕业生交培训费、教材费240元、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含教材费)200元、继续教育证书10元,合计450元。

五、培训要求:

1、按国家教育部规定,所修课程必须参加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高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聘用和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

2、各单位领导应对岗前培训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所属人员参加培训。上课时间原则上不安排学员的工作。

3、参加培训的人员应认真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联系电话:8872346  唐老师

                          

                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00九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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