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魏阿雅)近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学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姚春梅出席,纪委副书记、纪委办主任、监察专员办主任周勇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教育的重要指示,集体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结合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心得。
会议强调,《办法》系统总结了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的经验做法,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四种形态”作出全面规定,是对“四种形态”的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办法》,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要深刻认识“四种形态”的功能定位,坚持两个责任联合联动贯彻执行好“四种形态”,做到宣传教育与监督执纪同向发力,一体推进“三不腐”,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学校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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