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5号)、《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湖南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校发〔2012〕6号)及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函,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8月起采用就地审计的方式对汤长发同志2016年1月至今任体育学院院长、李明辉同志2009年12月至2021年9月任体育学院党委书记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内容主要为汤长发、李明辉同志任期内单位重大经济决策、管理绩效、国家财经政策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内部管理及控制、被审计对象遵守廉政规定等情况。
审计期间,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工作,如有相关事宜需要反映,请与审计组联系。
审计组办公地点:
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院史馆陈列室
意见箱地点:
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教学楼中厅会议室南侧窗台
电子信箱:hnsfdxsjc@hunnu.edu.cn
联系电话:88872728 18774819826(周老师)
18173176609(王老师)
审计处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