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5号)、《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湖南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校发〔2012〕6号)及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函,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9月2日起采用就地审计的方式对张小春同志2017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湖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内容主要为张小春同志任期内单位事业发展、重大经济决策、管理绩效、国家财经政策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内部管理及控制、被审计对象遵守廉政规定等情况。
审计期间,敬请广大教职员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工作,如有相关事宜需要反映,请与审计组联系。
审计组办公地点:
湖南师范大学岳王亭综合办公楼同心堂会议室
意见箱地点:
湖南师范大学岳王亭综合办公楼传达室外
电子信箱:hnsfdxsjc@hunnu.edu.cn
联系电话:88872728 13574838928(余老师)
审计处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