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学校定于2023年9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在国际学术报告厅召开新学期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1.全体校领导及党委委员;
2.全体处级干部;
3.院士,学部委员,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长江学者,国家特聘专家,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杰青”“优青”获得者,相关重点学科带头人及各研究方向带头人等教师代表;
4.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政府参事、文史馆员,校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主要负责人;
5.离退休老同志代表;
6.全体系主任;
7.校长学生助理,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干部代表。
二、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会,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请假。
2.请后勤、保卫等部门做好会场保洁、车辆引导等工作。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