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5号)、《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湖南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校发〔2012〕6号)及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函,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0月18日起采用就地审计的方式对向坚持同志2016年12月至2023年6月任湖南师范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内容主要为向坚持同志任期内单位事业发展、重大经济决策、管理绩效、国家财经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内部管理及控制、被审计对象遵守廉政规定等情况。
审计期间,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工作,如有相关事宜需要反映,请与审计组联系。
审计组办公地点:
湖南师范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223室(党员活动室)
意见箱地点:
湖南师范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面对大门右侧
电子信箱:2221413296@qq.com
联系电话:13017319627(陈老师)
审计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