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省军区《关于开展高校思政课调研和支持湖南革命军事馆建设活动的函》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配合建设湖南革命军事馆的通知》,为大力支持推进湖南省革命军事馆(以下简称军事馆)的建设工作,现向我校广大师生、校友广泛征集军事馆文物信息及文物史料线索,特此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类别
重点征集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湖南军民进行伟大斗争、伟大革命,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中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历史价值的实物资料。
1.古近代军事类。从先秦时期到土地革命战争前,与发生在湖南重要战事有关的诏书、兵书、织锦、票据、玺印、信札、古籍善本,以及与作战有关的石器、玉器、陶器、瓷器、青铜器等;官兵使用的各类甲胄、大刀、长矛、标枪、火炮等武器装备。
2.革命活动类。与湖南重大革命事件关联的内部文件、通知文书、标语传单、报刊图书、古本画册等;记载革命生涯的手稿、日记、自传、信件、血书、入党申请书等。
3.军事作战类。与湖南重大军事工作有关的军事地图、作战电报、指挥文书、通讯器材、战斗装具等;战场缴获的敌军物资、装备、生活用品等。
4.军史影像类。记录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领导湖南武装斗争以及反映驻湘部队学习、工作、生活、训练、战备等方面的照片、胶片、录像(影)带等。
5.军事人物类。在各历史阶段与湖南有关的重要历史人物、著名英烈、爱国志士的肖像以及他们使用过的旧衣物、毛毯、手表、钢笔、眼镜等生活用品等。
6.荣誉证章类。在重大革命活动、重大战役、重大纪念活动荣的勋章、徽章、证书、奖状、喜报,以及代表证、出席证等;中国共产党领导湖南建立政权机构、军事机构的军旗、奖旗、队旗、锦 旗、贺幛等。
7.革命生活类。人民军队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军装、军衔及被装、草鞋、挎包、水壶、茶缸、雨衣、子弹袋、粮袋、腰带、绑腿等战斗装具和生活用品;各个根据地、边区发行的钱币、邮票,反映革命及战争活动的契证、票据、收条、借据等;广大人民群众参战支战的农具等。
8.国防建设类。新中国成立以来,反映湖南国防建设重大事件的文件、通知、手稿、日记、照片、劳动工具、证件、录像(影)带等。
9.专项任务类。驻湘部队及国防动员后备力量参加抢险救灾、脱贫攻坚任务,特别是支援地方防抗非典、新冠肺炎疫情等的文件、照片、证章、旗帜、证书、绶带以及相关标识等。
10.其他能反映湖南军事历史文化和重要历史事件的文物展品和史料线索。
二、征集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以无偿捐赠为主,以复(仿)制、调拨、交换、寄存(代管)等方式为辅,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无偿捐赠军事文物史料。对无偿捐赠和提供重要文物实物复(仿)制品的,采取颁发证书和纪念品(纪念章、纪念册),在陈列展出时或公开出版图录时注明持有者信息,名单写入 《馆志》和荣誉榜(墙),邀请参加开馆典礼等形式,给予相应奖励。捐赠数量大、价值高的,可组织捐赠仪式。
三、征集要求
1.捐赠单位或个人需保证文物展品来源的真实性及藏品的合法性。
2.捐赠单位或个人需对文物史料的来源,流转经历和背后故事等提供简要文字说明。
四、征集时间
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5日为集中征集期,随后进入常态征集阶段。
五、资料收集及联系方式
请有线索的单位或个人填写《湖南革命军事馆文物信息登记表》和《湖南革命军事馆文物史料线索登记表》,于10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1305421023@qq.com。
联系人:李翠霞
电 话:0731—88872448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