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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年终关账的通知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新闻网 作者: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5:11 点击:

各二级单位:

为保证2023年度会计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报学校批准,财务处将于年底关账进行年终账务处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费报销工作

1.财务处于2023年12月20日关账(对外收单截止当日17:30),届时将停止相关报账的受理。财务处将于2024年1月8日开账。

2.请将2023年12月20日前发生的各类费用于关账前报销(跨年度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关账后发生费用可顺延至次年第一季度报销)。未报销的已录入网报单、人员发放表将于12月31日在系统内清除。

3.各单位要及时清理各项往来账,个人借款原则上不结转下年度,要求在12月28日前(含28日)冲账报销。无故不按时冲账的借款,从次年起财务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年终绩效工资发放、基建维修款项结算等特殊或紧急事项,可延迟到12月28日。

二、收入与票据管理工作

1.各单位在财务处领用的各种票据(含未用或未用完的票据)请于12月28日前交回,相应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管理。

2.凡借用票据但款项未收回的单位和个人,请及时督促对方在12月28日以前将款项汇到学校相关财务账户。

3.凡来款已到账(到款情况可通过智慧财务平台财务查询模块查询)的单位,请在2023年12月28日前办理入账开票手续,确保税金不跨年核算。

三、账务核对工作

各单位负责人或财务“一支笔”及报账员对本单位全年的经费报账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核对,若发现有错、漏、串户等情况,请于12月28日以前到财务处相关科室调整。

财务处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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