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展示我校教师教育历史和建设成果,打造学校教师教育特色,培养学生教育情怀,学校决定建设教师教育展厅。为做好展厅的布展工作,丰富展陈内容,现就展厅的实物及资料征集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反映、记录湖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发展各个不同历史阶段的代表性实物及资料。
二、征集类别
(一)设备及工具物品类:具有典型时代特征的师生生产生活物品、教育科研仪器设备、教学工具、文化用品及证件证书等。
(二)档案及文献资料类:教师专著、教材、论文期刊、讲义、教案、手稿等;学生实验报告、实习报告、教学设计、上课笔记、作业本、发表文章、自办刊物等;反映和记录各类重要事件和重大决定的文件、信札、日记、回忆录等。
(三)图片资料类:反映和记录师生教育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等方面的图片、宣传画报(册)、照片等。
(四)音像资料类:反映和记录师生教育教学、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资料片、老电影、老唱片、录音、录像等。
三、征集方式
(一)捐赠
实物及资料征集以捐赠为主,鼓励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机构及个人自愿捐赠。
(二)复制
1. 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对已经消失或仍在使用,且具有特殊历史或艺术价值的文物、实物资料进行复制。
2. 个人或集体荣誉证书及相关重要文字资料等,学校将先行借用,经复制后原件退回提供方。
(三)其他
1.代管租借:有陈展需要又不愿转让的藏品,可采取此种方式,所有权不变。
2.有偿征集:对愿意有偿转让的,经鉴定后,按有偿征集程序和规定予以适当经济补偿。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征集方式。
四、征集要求
1.提供单位或个人需保证实物或资料来源的真实性及合法性。
2.提供单位或个人需对展陈实物及资料的来源,流转经历和背后故事等提供简要文字说明。
3.对提供重要实物或复制品和文字资料的,在陈列展出时均注明提供或持有者信息。所有捐赠者或提供者均授予相关证书,以作纪念。
五、征集时间
集中征集时间为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2月25日,随后进入常态征集阶段。
请申报人联系教师教育学院提交申请。
联系人:师孝安联系电话:0731-88873102,13507484449,
联系人:谢燕 联系电话:0731-88872923,13574103243
邮箱:cfd@hunnu.edu.cn
教师教育展厅工作组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