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5号)、《湖南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22〕17号)、《湖南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校发〔2012〕6号)及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函,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18日起对钟声同志2016年7月至2023年10月任历史文化学院院长、孔春辉同志2016年9月至今任历史文化学院党委书记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内容主要为钟声、孔春辉同志任期内单位重大经济决策、管理绩效、国家财经政策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内部管理及控制、被审计对象遵守廉政规定等情况。
审计期间,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工作,如有相关事宜需要反映,请与审计组联系。
审计组办公地点 :
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108办公室
意见箱地点 :
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一楼教师休息室门口
电子信箱 :429170566@qq.com
联系电话 :18774819826(周老师)
审计处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