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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湖南师范大学腾龙拔尖

创新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新闻网 作者:湖南师范大学腾龙基金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2日 20:10 点击:

各学院:

为选拔和培育德才兼备、具有突出创新能力或专项特长的优秀学生,校友企业广州腾龙健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捐赠设立腾龙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金(以下简称“腾龙基金”)。根据《湖南师范大学腾龙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金章程》及管理实施办法(附后),现启动2025年度腾龙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资助标准

1.“腾龙基金”以项目资助形式选拔和培育拔尖创新人才,项目分为科学研究型和其他类型。科学研究型项目以申请人所在专业与学科为背景开展科学研究,立项数量不低于当年总立项数量的80%;其他类型项目分创新创业型、特殊专项型。各类型项目具体要求见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2.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3年,资助标准一般为3-6万元/项。

二、申报对象

面向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申报,凡在校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校纪校规,在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或某一专项领域有特殊才能及优异表现的学生均可申报。具体如下:

1.我校本科生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及以上可申报“腾龙基金”本科生项目;

2.已达到推免条件且愿意保送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本校本科生在三年级第二学期(学制为五年的本科专业为四年级第二学期)和我校已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一年级第一学期和二年级可申报“腾龙基金”硕士生项目;

3.在读博士研究生在一至二年级可申报“腾龙基金”博士生项目。

申报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品德作风发生问题者;

2.受到违纪处分或违法处理者;

3.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三、工作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行申报,需取得该领域科研水平较高或业务能力较强的教师推荐并担任全过程导师。项目要求以项目负责人独立主持为主,导师提供指导咨询为辅。每位导师限指导一个“腾龙基金”项目。

2.各二级学院对所属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初评,并按排序向学校推荐。每个文科类学院限申报1项,每个理科类学院(学部)限申报3项。世承书院各专业的学生依托专业对应的二级学院参加初审初评和推荐。

3.秘书处协同教务处、研究生院、创新创业学院分类型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复评。其中,本科生科学研究型项目由教务处牵头负责,研究生科学研究型项目由研究生院牵头负责,其他类型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牵头负责。

4.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集中评审。

四、时间安排

1.项目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1),6月16日前,各学院完成初审初评。

2.6月19日前,各学院(学部)将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和项目申请书,依据申报对象和项目类型将电子版和1份纸质版分别报送教务处、研究生院、创新创业学院。如本学院推荐的项目涵盖多个类别,需将汇总表和各类别项目申请书分别报送至相应牵头单位。

联系方式:

(1)教务处联系人:李漓,联系方式:0731-88872275,邮箱:jwcksk@hunnu.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教务处216办公室;

(2)研究生院联系人:宋雪梅,联系方式:0731-88873096,邮箱:401423408@qq.com,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研究生院103办公室;

(3)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彭智辉,联系方式:0731-88872014,邮箱:scb@hunnu.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教务处211办公室;

(4)秘书处联系人:胡莎莎0731-88872778,汤陈宸0731-88872846。

3. 6月23日前,各牵头单位分别完成申请人资格审查和申请书形式审查,并分别组织召开项目复评。

4.6月30日前,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并公布立项名单;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报送项目任务书。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腾龙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申请书

2.湖南师范大学腾龙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金项目评审及管理实施办法

3. 2025年度湖南师范大学“腾龙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

湖南师范大学腾龙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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