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现将我校2025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获奖人选进行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17:00止。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校纪委(88872206)或港澳台事务办公室(88872049),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5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结果
2.2025年度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结果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