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吴欣悦)近日,湖南省妇女联合会发布《关于表彰2021年度湖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湖南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决定》。其中,我校法学院李爱年教授荣获“湖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李爱年曾获得全国“明德教师奖”、湖南省“芙蓉百岗明星”、校级优秀共产党员、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首届校级“师德标兵”等荣誉,是法学院学识渊博、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湖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获得既展示了法学院教师立足岗位奋发有为的巾帼风采,也体现了法学院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上取得的卓越成绩。
附:获奖人简介
李爱年,女,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省专业特色智库“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首席专家,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会长,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自然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环境资源法学基础理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流域环境法治。在《现代法学》《法学评论》《光明日报》等刊物发表论文90余篇,出版《自然资源保护法初论》《可持续发展与国际环境法》《环境法的伦理审视》等著作7部,主编《环境法》《环境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等教材6部;获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一等奖和湖南省第二批智库领军人才,获湖南省教学竞赛一等奖和教育部奖。撰写的关于洞庭湖综合立法建议先后得到4位省部级领导批示,并被写入湖南省发改委文件和湖南省委决议,2018年被评为湖湘智库“十大金策”。
编辑:师静 池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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