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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李颖 :警惕“彩虹屁”营销套路,抓紧市场监管“缰绳”

来源:红网 作者:李颖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8日 12:49 点击:

——本文系红网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上海文峰公司总裁秘书在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狂赞老板,夸老板有天眼,掌握万物之规律,是首屈一指的三百六十行状元大满贯。此前因为消费者投诉较多,上海消保委已两次约谈上海文峰公司,并向社会警示,该公司商业模式或暗藏重大风险。(12月6日 澎湃新闻)

因为拍马屁而上热搜,上海文峰美发美容公司总裁秘书堪称第一人。而这位被秘书说得天花乱坠、吹捧上天的集团总裁—陈浩也成为了焦点人物。除了这些夸赞老板的文章,公司大会上蓝白底的巨幅总裁头像、官网上《十颂浩哥》《歌唱我们的文峰》的企业歌曲、以及员工统一制服和军事化的管理模式都被视为文峰独一无二的“企业文化”。众所周知,企业的管理固然离不开凝聚力和集体意识的培养,但正确的经营理念、服务宗旨和理性的价值观更为重要。对于消费者和监管者来说,热衷于“溜须拍马”“喧宾夺主”的企业背后,或许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和层层营销套路。

事实上,这次“拍马屁”事件只是文峰公司涉及的诸多问题的“冰山一角”。除此之外,小到店门口音响持续扰民,大到对老年人进行欺骗性消费高达数百万元,以及疫情期间以抵御病毒为卖点对旗下的一款化妆品进行虚假宣传,文峰公司为了盈利频频在法律的边缘“疯狂试探”。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该公司夸大产品功效并引诱顾客办卡消费的行为无疑触犯了法律,理应受到法律制裁。与此同时,据天眼查App显示,上海文峰公司被多个官司缠身,服务合同纠纷占了其中大头。“诚信”本是企业经营的前提,可商家利欲熏心,总靠着虚假宣传和“洗脑式”营销套路来欺骗消费者,不仅丢了顾客、破坏了市场秩序,也砸烂了自己的“招牌”。

其实不止是文峰,市面上很多美容美发店都存在“价格不透明、虚假宣传、强制消费”等问题。但为何消费者即便有所了解,还是会缴纳“智商税”,掉入花式推销的“陷阱”中呢?其实这与商家的层层套路密不可分,比如:单次理发贵得离谱,店员会忽悠消费者办会员卡,紧接着再向顾客推销购买折扣服务;接着店员会根据顾客想法设计发型并请“咖位”更高、价格更贵的高级美发师为其服务;做完发型后店员会评价顾客的发型、发质,并推销洗发水、啫喱水、弹力素等产品;最后店员还会向顾客推销按摩保健服务。

因此,当顾客迈入美发店的那一刻,就面临着商家设置的“层层关卡”,店员擅用“花言巧语”调动顾客情绪和消费欲望,顾客或碍于面子或担心发型被剪坏,一不留意就会“缴械投降”,选择办卡消费。但“办卡”背后的“利益天平”却极不平衡,风险都是顾客自己承担。商家凭借办卡所得快速集资开分店或者是直接卷钱跑路,消费者即使发现办卡后可能涉及被骗,面对美发店不愿退卡的现实,也只好抱着“差不多”的心理或转让或搁置此卡。再加上办卡发票等证据收集困难、惩罚代价较小,相关法律不完善,使的无良商家有擦边球可打,也使“美发店维权”难上加难。

总而言之,美容美发店的花式营销套路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该问题的解决既离不开法律层面对欺骗消费者行为惩处力度的加大、被骗证据的多样化归纳、透明化审理,也离不开消费者自身维权意识的提高。消费者在办理储存消费卡时,应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或者索要发票的形式保留证据,产生纠纷时,要积极维权,必要时求助工商部门。除此之外,有关部门应该抓紧虚假宣传的监管“缰绳”,及时介入、深入调查,对涉嫌欺诈消费者的企业和当事人依法追责,打击一些企业的侥幸心理和“赌徒心态”,还消费者以正义,还市场以明朗。

文/李颖 (湖南师范大学)

原文链接:https://moment.rednet.cn/pc/content/2021/12/07/10534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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