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红楼梦》创作过程和流传过程的复杂性,主要和重要人物的叙事年龄有一些错乱,这是人所共知的问题。本文并不否定前人的探索,所谓“新探”是想换一个角度,丰富补充和修正已有的认识。
改,或不改
先看对“错迕”的改动态度和情况。
从各版本看,改动情况不一。有的明显有误,却并未改动。如第45回黛玉对宝钗说,“我长了今年十五岁”,张俊沈治钧新批校注《红楼梦》此处批曰:“黛玉此处所报年龄似误,诸本皆然。脂砚斋亦未察觉,庚辰夹批云:‘黛玉才十五岁,记清。’或因作者多次修改,此处疏漏。此类文本矛盾,可作文本成书研究之重要线索。”①又如第39回刘姥姥自称“七十五岁”,贾母说“比我大好几岁呢”,但第71回贾母铺张描写做八十大寿,按小说叙事时间只过了两年,也是完全不合情理的。但诸本皆然。
也有改动的。红研所校注本据甲戌本第四回叙薛蟠十五岁,宝钗小二岁,与第二十二回故事六年后叙宝钗十五岁不合,程高本第四回隐去薛蟠年龄,解决这一矛盾,不过并未能解决第二十二回说宝钗“才过第一个生辰”的矛盾。庚辰本等第四十九回叙“此时大观园比先更热闹了多少,李纨为首,余者迎春、探春、惜春、宝钗、黛玉、湘云、李纹、李绮、薛宝琴、邢岫烟,再添上凤姐儿和宝玉,一共十三个。叙起年庚,除李纨年纪最长,他十二个人皆不过十五六七岁”,这里凤姐年龄明显失误,程高本则改为“叙起年庚,李纨年纪最长,凤姐次之,余者皆不过十五六七岁”。
至于林黛玉初进贾府的年龄,庚辰本等脂本虽未写明,但从第二回叙黛玉五岁丧母,贾雨村次年受林如海之托带其进京,可知应该是六岁。但是己卯本杨藏本在王熙凤询问黛玉年纪时,黛玉回答“十三岁”。依笔者之见,明义所见《红楼梦》抄本(笔者称为《红楼梦初稿》),既以大观园和宝黛故事开头,可能十三岁就是抄本故事黛玉年龄的叙事起点,但曹雪芹在合成《石头记》时把黛玉年龄改小了。己卯本等抄手觉得黛玉进府年龄太小,与宝黛初见的描写不匹配,便把《红楼梦初稿》的年龄移植过来。不过这样一来,整部年龄系统便完全打乱。所以这种修改并未被接受,包括程高本在内,都延续着甲戌、庚辰等黛玉幼小进贾府的叙事模式。
或改,或不改,明知不妥却并不改正,宁可保持原貌。说明人物年龄叙时的处理,绝非小事,也非易事。
黛玉初进贾府年龄的探讨
《红楼梦》中黛玉初进贾府年龄问题早有学者关注。就笔者所知,石问之(李应利)教授显然是极少的不但系统思考研究并有所作为的一位。为此他接连写了《林黛玉进贾府:疑似成熟过程中的较早期文字》②,《林黛玉进贾府年龄问题再探》③两篇文章,认为“《红楼梦》第三回没能处理好黛玉和宝钗进贾府的时间差距,是全书的一个根本性缺陷”,“一个系统性的失误”。他在《再探》一文中指出:
“就《红楼梦》中宝玉、黛玉和宝钗三人而言,书中至少提供了三套年龄体系。一套是第2回确立的林黛玉进贾府年龄,宝玉七至八岁,黛玉六至七岁,一套是第22回、23回和25回确立的入住大观园年龄,宝钗十五岁,宝玉十三岁;还有一套是第4回确立的。……对应的宝钗、宝玉分别是十三岁左右和十一岁左右,相应的黛玉年龄应该是十岁左右。”
他相当详尽地分析了这三套年龄体系的各自内在衔接,他不赞成六岁入府的处理,“真正的难题在于无论是第三回的内容描写还是人物形象等方面,根本无法与一个六岁多的孩子相匹配,”而认为第四回的年龄体系中,“宝玉十一二岁这样一个年龄,才具有与第五回中的梦遗,第六回中的初试云雨等故事情节相吻合的可能性,只有这样,整个故事才具有基本的合理性。”他非常强调“故事的合理性”,或曰“逻辑自足性”。对于写实性叙事文学作品,这确实是一个基本的要求。
当然,即使以第四回的年龄体系修改,能否解决曹雪芹生前“五次增删”未能解决,脂本及程高本也都难以解决的人物年龄矛盾,也还是一个问题。黛玉十岁进贾府,宝玉十一岁,仍在儿童阶段(今小学三四年级),然而他们见面时互相感知的形象却是:
(黛玉)心中想着,已进来了一位年轻公子……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虽怒时而若笑,即瞋视而有情……越显得面如敷粉,唇若涂脂,转盼多情,语言常笑。天然一段风骚,全在眉梢;平生万种情思,悉堆眼角。
(宝玉)厮见毕归来,细看形容,与众各别: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弱三分。
无法否认他们初见的互感印象,绝非童真甚至也非懵懂少年,而是情窦初开的美丽青春形象。它所呼应的,正是绛珠仙子与神瑛侍者的前世情缘,因此才会有似曾相识一见如故的神秘感应。它把青梅竹马和一见钟情这两种情感模式巧妙地融合在一起。这是曹雪芹的神来之笔。
笔者在《探骊——从写情回目解味<红楼梦>》就此提出了“童性年龄与少年青春特征二重性”的命题,并进行了一些探索:
曹雪芹创造了一种带有童性年龄和少年青春特征信息双重性的艺术笔墨。这种叙事年龄与实际年龄特征不一致的状况,主要是创作修改过程复杂性所致,也是艺术表现的需要。青梅竹马,最好童蒙待启;相知相悦,需要情窦初开。……文本显示,这是一对小儿女的初见,而其少年青春气息,则是特殊意义的附加。这种特殊意义,就是作者为宝黛爱情设置的前世情缘。我们可以把这种附加称为叙事的“溢出性”信息。“溢出性”信息负荷着写实笔墨的表意功能。④
把宝黛相见的年龄提升几岁,或许能够使黛玉的言行举止更符合初进贾府“时时在意,处处留心”的描写,但并不能弥合“童性年龄与少年青春气息二重性”的矛盾。相反,还可能影响作者描写的这对小伴侣“一桌子吃饭,一床上睡觉”,两小无猜礼教不防的真实合理性。即如把黛玉延师启蒙从五岁改为六岁,似乎是一件小事,但五岁启蒙才反映了林如海书香世家重视早教的传统,而六龄已接近现今入小学年龄。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啊。
曹雪芹的“大时间观”
既然人物年龄错迕显而易见,许多地方曹雪芹听之任之,而后人改笔并非易事,人们是否可以换一个角度思考:它们也许不仅是作者的疏忽和无奈,同时也可能是作家独特写作观念下的一种创造呢?
中国古代小说源于史传传统,长篇说部被称为“稗官野史”。时间叙事的精确性是“信史”的基本特征。从《金瓶梅》写李瓶儿之死“五七”仪式时辰的精确细密,可以看到写实小说对这一传统的继承。如果《红楼梦》是一部纯粹的写实小说,那么,包括时间(年龄)叙事的生活逻辑的“事体情理”便是唯一的考察维度。但《红楼梦》创作方法并非如此简单。在曹雪芹的笔下,写实、神幻、隐喻种种融为一体。曹雪芹明白宣称他的作品是“将真事隐去”写作的“假语村言”。特别指出:
“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这位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哉!”
可见,曹雪芹是把“不拘拘于朝代年纪”即非精确叙时作为自己创作“新奇别致”的“假语村言”的重要标志。这是对史传乃至野史叙时传统的反叛和突破。小说是虚构的叙事性文学作品,时间包括人物年龄只是叙事的线索,而因果(因缘)即“事体情理”才是故事的本质。“不拘拘于朝代年纪”的非精确叙时,正是为了突出“事体情理”的本质艺术追求。
过去,人们只从作家的“自我保护”策略理解这些话,实际上,它乃是作家创作的“大时间观”宣言。即从宏观上把握历史人生,而不执著于微观叙时的精确。空空道人评论石头故事说:“第一件,无朝代年纪可考;第二件,并无大贤大忠理朝廷治风俗的善政,其中只不过几个异样女子……”(第一回),可见“朝代年纪”这两个词语是分别对应于政治社会历史和个体人物年龄二者的时间概念。“年纪”一词在《红楼梦》中多次表示人物年龄,如前引第49回“叙起年庚,除李纨年纪最长”,又同回贾母说:“这是我们有年纪的人的菜”等等。所谓“无朝代年纪可考”,乃是曹雪芹“大时间观”下的叙时策略,大而言之,王朝世代;小而言之,人物年龄,都是具体物质的时间存在。“大时间观”超越这些具体视点,小说石头下凡历劫回归记事的构思,和借助于佛家语言的劫运及“空-色-情”哲理思悟,使作家能够站在超越性的认识顶点俯视过往时间。所谓“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就包含对具体而微的时间的有意模糊和忽视,而凸显描写对象的概括性与典型性。从历史看,《红楼梦》着眼于盛衰记忆和变易规律,这就是它并不执着于一己家世和当朝政治,所叙贾府和四大家族“无朝代”可考的原因:从人生看,则着眼于年少青春记忆和情感理想,这就是它并不注重宝黛钗及十二钗诸册女子年龄精确性甚至不惜保留种种矛盾的原因。过去,人们总是单纯从创作过程即所谓“增删五次”解释小说人物年龄的错乱,这的确是一个重要原因。但也许只是一种消极的理解。曹雪芹的“大时间观”,正是面对修改过程的矛盾而产生的认识飞跃。“不拘拘于朝代年纪”的非精确叙时,正是他采取的写作策略。为此,他甚至有意遮盖年龄及时间因素的影响。
人们注意到,第二回有宝黛年龄的明确交代,第四回有宝钗年龄的明确交代,但第三回除了雪雁之外,所有人物都没有明确的年龄信息。王熙凤问黛玉几岁了,也没有写黛玉的回答。作者在随着黛玉眼光展示贾府环境和人物关系时,很明显详空间布局而略时间叙写。黛玉进府未写时辰,从邢夫人留黛玉晚饭,表明天色渐晚,而后随王夫人看荣府内室,至随贾母吃饭,都看不出时间,宝玉回来,宝黛见面,应该是在晚上,也没有灯烛描写,直到夜晚安寝,空间交代很清楚,而时间是模糊的。这种对时间精确性的忽视,其实与对人物年龄精确性的有意模糊,其取向是一致的。以至于不联系第二回的年龄信息,单独阅读第三回,在作者着意渲染的艺术氛围里,人们都感受不到宝黛年龄幼小与互感的不和谐。非精确叙时的艺术笔墨,在第三回已见端倪,放射光彩。
“新奇别致”的叙时策略
对于《红楼梦》的“不拘拘于年纪”的非精确叙时策略,笔者目前还很难做出清晰的理论阐析。但也已经可以看出若干特点:
其一,设置“情根石”化身“通灵宝玉”随贾宝玉降生的神性故事作为年龄记事的起点,使人物年龄叙时具有某种非理性非写实的特点,而区别于精确叙时的纯写实小说。这是《红楼梦》非精确叙时的构思支柱。贾宝玉的衔玉而生,就使他成为“古今未有之人”,“通灵宝玉”前身“情根石”,寓意“行为偏僻性乖张”的叛逆本质,“木石前盟”的前世情缘,就使宝黛爱情笼罩命定的悲剧色彩。所有这些,都启示读者必须转换单一的写实视角和评价标准。逆反“男尊女卑”的“泥水骨肉说”,当然不是七八岁孩子的思维水平和能力。至于第五六回的梦遗和初试云雨,恐怕作者的意图只在于写出性发育成熟,作为以后写“情”的生理性基础,是否合乎男子精通年龄,并不需要合理性证明。拙著《探骊》中试图用“梦中长大”的神幻叙事解释曹雪芹模糊宝玉年龄的用笔,也是着眼于其非写实特点。⑤因为导致这一事件的“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第五回回目)本身就没有任何“现实合理性”值得探究呢。
其二,明确重要人物叙时的年龄起始点或标志点,却并不进行年龄的延续叙时,甚至有意回避甚至错误标示人物活动事件的准确年龄。书中人物,具有某种年龄延续性叙时的只有小说第一位薄命女英莲(香菱,第一回、四回、七回等),标示起始点和标志点的仅贾宝玉(第一回、二回、二十五回),至于其“梦遗”“初试云雨情”的年龄,与秦钟蒋玉菡等交往的年龄,甚至作为大观园欢乐高潮的“怡红夜宴”(第六十三回)的生日年龄,都有意模糊。林黛玉五岁延师启蒙,却并不标示其初进贾府的年龄,丧父年龄,入园年龄,而把在钗黛和解时自叙年龄十五岁作为标注点,但比她大三岁的薛宝钗竟在故事叙时的同一年第二十二回做十五岁生辰(第二十二回)。把黛玉年龄提升三岁,弄得钗黛同龄,庚辰批语还要人“记清”。这种错误恐怕不是出于无奈,而是作者有意为之吧。
其三,明确大观园少男少女的年龄边界,却有意弱化其活动事件的年龄信息。第四十九回叙宝玉及诸女儿:
“皆不过十五六七岁,或有那三个同年,或有那五个共岁,或有这两个同月同日,那两个同刻同时,所差者大半是时刻月份而已,连他们自己也不能细细分晰,不过是‘弟’‘兄’‘姊’‘妹’四个字随便乱叫。”
“十五六七岁”,这就是作为“太虚幻境”人间投影的青春乐园的大观园主体人物的年龄边界。越过这条边界就进入浊臭的成人世界了。但是按照故事时间(据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红楼纪历>》,宝玉及姊妹们进大观园时(第二十三回)年龄应该更小。第十七至十八回至五十三回是贾宝玉十三岁的一年。按照叙事年龄,这一年林黛玉写作《葬花吟》时只有十二岁,这位尚未受到现实风刀霜剑压迫,在大观园的明媚春光里生活的豆蔻少女,竟写出充满死亡意识毁灭悲情的“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长篇歌行,写出缠绵悱恻的爱情绝唱《题帕三首》。而海棠诗社诸女子的写作年龄,有的比黛玉还小,年方十一的史湘云居然写出很有魏晋名士风度的“萧疏篱畔科头坐,清冷香中抱膝吟。数去更无君傲世,看来唯有我知音”(《对菊》)和预示未来孤苦命运的“自是霜娥偏爱冷,非关倩女亦离魂”(《咏白海棠》)。如果按照现实合理性的标准,这些岂非都不可思议?笔者认为,曹雪芹在第四十五回提升林黛玉年龄至十五岁,不但是为了与同一回写作《秋窗风雨夕》相配,也实际上暗中提升了《葬花吟》等及诗社的写作年龄,也许这才是在四十九回普遍提升年龄设置“十五六七岁”边界线的原因。不然,读者难免不质疑这些女儿诗作与其年龄的匹配度。当读者接受了作家设定的女儿年龄边界,并被带入其创造的艺术世界,也许已经忘记这是贾宝玉十三岁黛玉十二岁湘云十一岁的年纪了,谁还执意探究其年龄叙时与生活合理性的矛盾呢?这就是曹雪芹的魅力。
《红楼梦》中一些人物年龄错迕是客观事实,本人无意为尊者讳。拙文不过希望提供一种不同的思路。认为从曹雪芹的“大时间观”和“不拘拘于朝代年纪”的非精确叙时策略观之,《红楼梦》的一些人物年龄错迕,难改,也不必改。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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