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申报201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基金委字[2013]6号)”文件精神,201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类别及资助强度:
1.资助项目类别为: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含省市及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
2.资助强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20万元;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4万元;省市联合基金项目20万元;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5万元。申请经费数必须按资助强度填报。
3.项目起止时间:2014年1月-2016年12月。
二、申报条件:
1.凡我校在职在岗的科技人员均可按2012年度下发的《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湘潭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衡阳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常德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和《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株洲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统一简称指南)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如指南中有与本通知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2.申请者的条件请参照指南前言中的要求。
3.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面上项目(含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申报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所在地企业签订合作意向或协议(必须有配套资金证明)。
7.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男性不超过32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注意事项:
1.201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自由申报。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管理办法,按照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
3.主持省科技厅各类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必须结题后方可申报。申报期间不受理项目结题。
4.获得过国家自科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内容申报省基金。
5.申请者可申请(含参加)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申请(含参加)3项的,其中1项须是省市联合基金项目。
7.学科代码必须按《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填写完整,有三级学科的请填至三级学科,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学科代码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学科代码相同,单位代码:1004A。项目申报时,面上项目、青年基金、省市联合基金和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须交申请书纸件(表一)、(表二)各2份;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须交申请书纸件2份。申请书在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有水印,格式可以调整)后请用粘贴或包贴装订。
8.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学位证、职称证和身份证等复件,不具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请者还需提供2位正高职称同行专家推荐信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如有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材料请一起附上。附件材料上传或装订顺序与附件目录一致。
9.请各相关单位将申请材料汇总后于6月24日17:30前交科技处基金管理科。
四、咨询方式
1.具体申报事宜(如:已注册用户忘记用户名或密码)可咨询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系统咨询:蒋明艳
电话: 88988950
2.科技处联系人: 王青春 艾建平
电话: 88872262 88873084
科学技术处
2013-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