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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新苗 党委委员、副校长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2日 22:30 点击:

蒋新苗,男,汉族,1964年10月生,湖南东安人,中共党员,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师范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理论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学会理事,第三届湖南省优秀社科专家,湖南省芙蓉学者特聘教授,湖南省学科评议组成员,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湖南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1997年获武汉大学国际私法博士学位,博士毕业后到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教,是学校引进回湖南省工作的第一位国际法学博士,曾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社会科学处处长、教务处处长、评建办主任等职。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做过博士后研究,先后留学德国和瑞士,与欧洲著名法学家合作研究跨国收养法律问题。在国际私法领域有独到的研究,是我国目前唯一从事跨国收养法理论研究的专家,并在法律逻辑学方面有深入研究,对法学方法论的感悟独特。主讲过《国际私法》《比较民商法》《涉外婚姻家庭法》《法律逻辑学》和《专业英语》等课程。其中《国际私法》作为国家级资源共享课已在爱课程网上线。

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青年课题1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课题1项,省部级课题10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家》《法学评论》等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在港澳台及国外学术刊物发表中英文论文5篇;出版个人学术专著6部,主编“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2部、“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资源共享课1门,担任法学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负责人。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1项,湖南省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

分管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湖南省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办公室、法律事务室、出版社,联系法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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