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全国音乐教育专业博士人才培养学术研讨会
本报讯 (通讯员 张珊珊 黎博) 融通育人优秀经验,共研高质量音乐专业博士人才培养国家标准,助推新时代中国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近日,由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我校音乐学院承办的“全国音乐教育专业博士人才培养学术研讨会”在音乐学院召开。
在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中,我校、首都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5所高校首次获批“音乐博士专业学位(音乐教育方向)授予权”,成为国内率先开展音乐博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音乐教育方向)的示范院校。
会议对音乐学院提供的《音乐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音乐教育方向)人才培养方案》给予了高度肯定,与会专家共同研讨了音乐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就音乐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音乐教育方向人才培养定位、课程体系建设、招生遴选条件以及毕业考核标准等达成共识,并共同研讨了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此次会议形成了音乐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音乐教育方向)人才培养“长沙方案”,为后期国标的形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与会专家还就研究生专业教学技能展示、音乐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招生标准和人才培养国家标准、核心课程建设等达成共识。
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宋慧文,5所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