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社会科学处)近期,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相继公布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名单中,我校文学院杨合林教授主持完成的研究成果《〈乐记〉文本、理论与影响研究》和法学院李爱年教授主持完成的研究成果《流域一体化治理的法律机制研究》均顺利通过国内同行专家鉴定,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审批,获“优秀”等级。
《〈乐记〉文本、理论与影响研究》系杨合林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编号15BZW001)的最终成果。该成果从文本、理论与影响三个方面对《乐记》进行全面系统研究,共30余万字。上编为文本研究,结合各种传世文献和考古资料,考辨《乐记》的作者、时代及文本的形成和流传过程,论证《乐记》的版本与传授谱系,探讨《乐记》的篇次和篇题。中编为理论研究,主要探究《乐记》的文化思想渊源、核心概念和理论体系。溯《乐记》之源于巫和《乐经》,逐一解析《乐记》的“气”“象”“德”“感”等概念,并从“天人”“乐”“治道”“述作”等方面论《乐记》的世界观、艺术观、治理观和文化发展观。下编为影响研究,一是理论影响,从《毛诗序》入手,探讨乐论与诗论的关系、乐论向诗论的转化;二是创作影响,以汉乐府机构在五、七言诗体生成中的作用和《古诗十九首》的音乐、主题为切入点,考察《乐记》所代表的儒家乐学思想在汉代文学创作中的运行状况;三是学术史影响,包括对自汉至清末二千余年的《乐记》注疏史的梳理和对百年现代《乐记》研究的总结、回顾。该成果解析《乐记》的核心概念和基本思想,发掘其理论的独特性,为建设既具普遍性又具中国特色的文论话语体系提供学术资源;阐释古人天人和谐的“治道”思想,对于我们今天正在进行的和谐社会建设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具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流域一体化治理的法律机制研究》是李爱年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编号15AZD067)的最终成果。该成果全面分析了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碎片化问题,认为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的碎片化表现为流域治理对象的单要素化、流域治理内容的分散化以及治理手段的单一化,尤其是治理体制上呈现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纵向分级、横向分散”的特征,碎片化治理不符合流域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影响治理成效;深入探讨了流域一体化治理法律机制在流域一体化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指出将流域一体化治理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融入制度建设的各个环节,构建完善法律机制体系,才能形成流域善治;遵循法治运行逻辑并借鉴发达国家流域一体化治理法律机制建设的经验,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运行过程提出了完善流域一体化治理法律机制体系的建议。在流域一体化立法机制方面,通过形式上的整体性立法、方式上的协同立法、内容上的全方位立法,形成一体化治理的规范依据;在流域一体化执法机制方面,完善流域一体化综合执法体系;在流域一体化治理司法保障机制方面,推动流域司法专门化和流域行政、司法协作机制;在流域一体化治理的守法机制方面,形成多元参与的流域共治机制以及流域一体化守法激励机制。这对健全我国重大流域(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等)一体化治理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最终实现流域保护与开发利用,保障流域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建设流域生态文明等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在研究过程中,两个项目组还取得了一系列高水平的阶段性成果。杨合林教授项目组先后发表8篇CSSCI论文,并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转摘。李爱年教授的系列研究成果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多篇智库报告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项目组取得的调研成果经相关专家和湖南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联合会审,获得高度认可,为建立健全湖南省“一湖四水”横向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了有益的实证参考,推动了《湖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出台。
编辑:刘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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