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 号)、《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5号)、《湖南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22〕17号)、《湖南师范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校发〔2012〕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学校 2026年度审计工作部署,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3月25日起,采用就地审计的方式,对向发意同志2016年1月至 2024年4月任学生工作部、武装部部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审计时止。
审计内容主要为向发意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在经济活动中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以往巡视巡察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审计期间,敬请广大教职员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工作,如有相关事宜需要反映,请与审计组联系。
审计组办公地点:
湖南师范大学励德楼(江边学生活动中心)319室
意见箱地点:
湖南师范大学励德楼二楼勤工助学学生联合会大门右侧
电子信箱:158184564@qq.com
联系电话:88718723……13574838928(余老师)
湖南师范大学审计处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