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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蔡光悦 刘铁芳:教育家精神的内在机理及实践逻辑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蔡光悦 刘铁芳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1日 08:34 点击:

■深入学习践行教育家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9月9日在致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与会教师代表的贺信中,首次提出并深刻阐释了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即“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教育家精神是众多教育家共有的精神品质的高度凝练,它能为广大躬耕于一线教育实践的教师提供完善自我的精神引领。深入阐发教育家精神,需要理解其内在机理、阐明其实践逻辑,为广大教师践行教育家精神、成为教育家型教师提供可行的方向指引。

习近平总书记概括的教育家精神的六个要点,是一个高度凝练的、逻辑严谨与层级分明的有机体,具体包含了价值追求、实践要求和文化担当三个层面的内容。

教育家精神的价值追求是“心有大我、至诚报国”,“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理想与信念是精神的核心。“心有大我、至诚报国”,“言为士则、行为世范”作为教育家精神前两个要点,体现的是教育家精神的根本价值指向,决定了整个教育家精神的价值方向。其中,“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是宏观层面的价值追求,教育家总是具有“大我”、“报国”的信念,能把个人的价值追求、教育理想置于家国层面去考虑,把教育工作与民族、国家、社会前途命运联系在一起。所以,任何能被称为教育家的人,都是拥有崇高教育价值追求的人。新时代,教育家能够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而不是把教育工作简单地视为一种谋生的职业。从教育家的群像来看,无论是历史上的蔡元培、陶行知、徐特立,还是当代的于漪、卫兴华、高铭暄,他们都具有深沉的家国观念、民族情怀,把自我从事的教育活动视作蕴含民族复兴、国家富强、人类进步价值追求的崇高事业。“言为士则、行为世范”则是微观层面的价值追求,生动地诠释了教育家精神所应有的道德价值追求。教育家之所以被称为教育家,不仅仅是拥有扎实的学识、丰厚的文化素养、高超的教育技艺,更在于其拥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并且能够“言为士则、行为世范”,成为学生、社会的榜样,为学生乃至整个社会提供道德价值引领。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家精神在价值追求上是宏观的国家价值与微观的个人道德价值两者的统一。

教育家精神的实践要求是“启智润心、因材施教”,“勤学笃行、求是创新”,“乐教爱生、甘于奉献”。

首先,教育实践要有智慧。所谓的智慧就是对待事物能够“以道观之”,即以事物之道作为看待事物的基本价值尺度。有智慧的教育实践体现在能够遵循教育之道,把教育之道寓于教育实践,使教育实践始终处在“合乎道”的状态。具体而言,则是“启智润心、因材施教”。教育的本质乃是启迪学生思考、磨砺学生心性、激励学生走向人文化成。教育家能秉持教育之道,做到“启智润心”,即启发学生对于世界的无限求知欲,打开学生的向学之心,把学生引向更为广阔的世界,在探索之中逐渐实现人的人文化成。“因材施教”则是教育智慧的方法体现。每一位教育家都应具备因材施教的智慧,遵从和顺应学生生命发展的天性,引导学生进入合于自身身心发展规律的成长之道。

其次,教育实践要有躬耕态度。“躬耕”意为亲身参与耕种,引申为坚持不懈的实践劳作。这意味着教育家要始终怀抱教育之心,躬耕教育,持续成长,超越自我。其中,“勤学笃行、求是创新”揭示出“躬耕”的基本要求。社会环境日新月异,教育的知识经验在不断更新,教育中的学生作为活生生的生命,也时刻处在发展变化中,面对变化乃是教育的常态。教育家的基本精神品质就是能够面对世界、面对教育、面对学生保持心灵的开放性,能够与时俱进,增进自我的知识储备,精进自我的教育实践,推进教育观念、教学方式等的持续更新,做到“勤学笃行”。同时,教育家要有“求是创新”的态度。一方面,教育家要能脚踏实地、实事求是,并将其贯穿于自我教育的实践、教育教学实践和师生交往实践;另一方面,教育家不应固守成见、故步自封,而应保持自我的开放性,在实践中能锐意进取、敢于创新。

最后,教育实践要有仁爱之心。“仁爱”在儒家视域里有“泛爱众而亲仁”、“亲亲,仁也”等表达,包含了爱己、爱人、爱物等多方面的意蕴。“仁爱之心”在教育家身上的具体体现就是“乐教爱生、甘于奉献”。乐教,一方面是指教育家对于自身作为教育者这一身份的认同与热爱;另一方面,则是指教育家对教育事业的爱,能够把自身生命与教育事业有机融为一体,将教育事业视作自身生命的一部分去看待、去呵护。“爱生”则是爱学生,能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尊重学生。所以,教育家在教育实践中表现出的仁爱之心必定是发自真心,并做到了教育者身份、教育事业和对学生的爱的统一。

教育家精神的文化担当是“胸怀天下、以文化人”。教育家精神不仅要体现在学校教育领域,还要超出学校教育范围,体现出对于国家、民族和人类发展的引领,体现为一种担当精神。教育家所弘的道,不完全就是个人的道、教育的道,而是国家、民族和人类发展之道。所以,一个真正的教育家不会为了名、为了利去展开自己的弘道实践,也不会将以文化人的使命局限在一所学校、一个特定的人群,而是有一种弘道于天下的担当。

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培养越来越多的教育家型教师,是推动教育强国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力量。实际上,并不是每一位教师都能成为教育家,但每一位教师都应当以教育家精神为价值引领,不断完善自身,逐渐发展成为具有教育家精神的教师。在实践逻辑上,则体现为价值观念的形成、教育实践的提升与文化涵养的丰富。

教育家精神的实践,要求教师提升自我的教育价值观,形成体系化的教育观念。价值理念总会对人的实践活动产生先导性、引导性的作用。教师要践行教育家精神,成为教育家型教师,最为重要的就是对“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教育根本问题的准确把握,确立起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使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构起国家价值与个人价值相统一的教育观念体系。教师建立起对于教育、对于自身道德品质的坚定理想信念,有助于他们形成关于好的教育的意义理解,使得他们能够逐渐建立起个人的教育行动信条。当教师真正地面对教育理念的冲突时,稳定的、坚定的教育信念能够帮助他们保持对于教育应有的坚持与清醒,使其教育实践始终体现崇高价值追求。

教育家精神的实践,要求教师以教育家的实践品格为参照,在教育实践之中磨砺、提升实践能力。杰出的教育实践是教育家之所以成为教育家的关键。作为教师,要实践教育家精神,就要扎根一线,在教育实践中磨砺自我、提升自我、完善自我。具体而言,一是要不断提升教学能力、改进教学方法,充分激发学生走上自主学习、自我成长道路,从而实现学生自身的积极成长;二是要做好自我教育实践,不断更新自我、勇于创新,能够自觉地以卓越的价值为要求,激励自我,实现自身的专业成长;三是要时刻活在师生关系之中,站在学生的立场,满怀仁爱之心,以师者的姿态激励学生向上、向善的健康发展,让学生真正成为向学的生命。

教育家精神的实践,要求教师走进文化深处,厚植文化根基,丰富文化涵养。教育家能够承担起弘道的使命,一个基本前提就是教育家本身是有丰厚的文化积淀、有自觉的文化意识的文化人。只有当教育家自身文化底蕴深厚,他才能担当起弘道这一重大的历史使命。每一个人都活在民族文化、人类文化中,并通过文化的学习与文化的传承而成为文化人。要实践教育家精神,教师必须自觉地将自身置于民族文化、时代文化、人类文化的人文坐标中,厚植自身文化根基,丰富自身文化素养。

(作者单位系湖南师范大学古典教育研究中心)

原文链接:http://paper.jyb.cn/zgjyb../html/2023-11/02/content_630827.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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