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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爱年:知行合一,让环境法学的旗帜高扬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5日 09:30 点击:

李爱年,博士,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法学博士点和硕士点学术带头人,湖南省专业特色智库——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湖南省121人才计划入选学者。兼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会长,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学会会长。

2018-2019年,新增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湖南省法学会重点项目1项,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课题1项;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2篇,其中重要刊物1篇,CSSCI刊物4篇。获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明德教师”奖(2018年)、湖南省第二批智库领军人才(2019)、湖南师范大学优秀共产党员(2019),提交的《关于加快洞庭湖综合立法的建议》入选第二届湖湘智库研究“十大金策”(2018年)。

李爱年教授1994年开始专攻环境法学的研究,研究重点为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流域一体化治理法治保障和洞庭湖立法等。作为湖南师范大学环境法学科带头人,李爱年教授勇于探索,开拓进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项(1项优秀结项),教育部重点文科基地重大招标项目1项,湖南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其他项目20余项。在《现代法学》《法学评论》《中国软科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等刊物发表论文90余篇,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全文转载或观点摘编,出版著作7部,多次荣获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李爱年教授多年来结合自己的专业特色,以湖南师范大学环境法学科为平台,充分利用我省建设法治湖南、绿色湖南的契机,推动理论研究转为智库成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咨政建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理论来源于生活实践又要服务生活实践”,李爱年教授带领团队实地调研,撰写了多篇高质量的调查报告。2009年她主持了司法部课题《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研究》,以环境保护部公布的《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的长株潭70家重点监控企业为样本,采用网络调查、电话调查以及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这些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情况作了较为全面的调查,形成了《长株潭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调查报告》并得到湖南省环保厅的重视,被认为“对长株潭企业环境信息的公开存在问题的分析,很切合执法部门实际,有很强的实践意义。该成果既能为我国环境法学企业信息公开制度的研究提供帮助,也将为我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决策提供参考”。此外,李爱年教授作为唯一特邀专家参加由长沙市法制办牵头多部门参与的水资源管理立法调研工作,经过对长沙周边地区长达一个月的调研之后形成了《长沙市水资源管理立法调研报告——基于长、望、浏、宁三县一市的调查》报告,不仅对长沙水资源状况、水资源管理存在和面临的问题有了深入了解,也为长沙水资源管理的立法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材料,该调查报告受到长沙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被列为启动《长沙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必要性材料。带领团队起草了《长沙市水资源管理条例》(草案)、《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草案),并多次参与草案的修改讨论,开拓了环境理论法学研究的新领域,促进了环境法学研究和立法实践的结合,

李爱年教授带领团队从2015年开始重点研究洞庭湖法治保障,在对洞庭湖深入实地调研基础上,充分认识到解决洞庭湖保护立法问题,不能采取原来分散立法的老办法,应把洞庭湖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综合性立法,并多次向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政府法制办(现司法厅)、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建议:保护洞庭湖,针对单要素进行立法或修修补补原来的立法解决不了问题,必须出台综合性立法。撰写的系列智库报告先后得到5位省部级领导批示;经过多次与实务部门沟通,洞庭湖综合立法建议得到了湖南省发改委和湖南省政府法制办(现司法厅)支持,写入了湖南省发改委文件、湖南省司法厅文件(湘司【2019】55号),写进了中共湖南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大力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决议》,纳入了2019年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立法项目,并被评为湖湘智库“十大金策。

李爱年教授带领团队执笔的《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草案)进展顺利,指导团队完成的《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专家建议稿)反响较好。2019年7月30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第一次审议了团队提供智力支持的《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草案)》,各地环保头条争相报道。指导团队完成的《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专家建议稿)被完全采纳。该条例在2019年3月正式实施,受到了各界的高度好评。2019年5月22日上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在吉首召开湘西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称《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规“在紧贴地方实际、突出地域特色上进行了一些探索,充分体现了个性化、特色化,很有借鉴意义”。

李爱年教授带领团队对洞庭湖立法研究的成果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反响。2018年11月13日,日本滋贺县立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合作成立“中日洞庭湖-琵琶湖环境治理法律政策研究中心”,共同开展湖泊法治研究和人才培养,中国法学会于2019年8月下旬在上海召开的地方法学会工作会议上邀请李爱年教授作为地方法学会研究会四个发言代表之一参会,并作了“坚持问题导向,为推进‘法治湖南’‘绿色湖南’建言献策”汇报。

编辑:徐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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